根据功能农产品食用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日常功能性食用品,或称为日常保健用食用品。它是根据各种不同的健康消费群(诸如婴儿、老年人和学生等)的生理特点与营养需求而设计的,旨在促进生长发育或维持活力与精力,强调其成分能充分显示身体防御功能和调节生理节律的工程化食用品。对于老年日常功能性食用品来说,应符合“四足四低”的要求,四足是指足够的蛋白质、足够的膳食纤维、足量的维生素和足量的矿物元素;四低是指低能量、低脂肪、低胆固醇和低钠。对婴儿健康活泼地生长,补充γ-亚麻酸和免疫球蛋白质的婴儿食品(特别是婴儿调制奶粉)就属于这类食品。对于学生日常功能性食品来说,其基本要求是能促进学生的智力发育,促进大脑能以旺盛的精力应付紧张的学习和考试。
另一类是特种功能性食品,或称为特定保健用食品。它着眼于某些特殊消费群(如糖尿病患者、肿瘤患者、心脏病患者、便秘患者和肥症者等)的特殊身体状况,强调食品在预防疾病和促进康复方面的调节功能,以解决所面临的“健康与医疗”问题。现阶段,全世界在这方面所热衷研究的课题包括抗衰老食品、抗肿瘤食品、防痴呆食品、糖尿病患者专用食品、心血管病患者专用食品、老年护发食品和护肤食品等。
从上述分类来看功能食品介于食品、药品之间。
三、功能农产品的特点和必须具备的条件
1、功能农产品的特点
① 由通常食品成分。
②以通常形态和方法摄取。
③标有生物调整功能的标签。
2、功能农产品必须具备的条件
根据千叶英雄(日本)的建议,功能农产品必须具备以下的六方面条件:
(1) 目的指南、制作目的明确,例如减肥食品就是能促进脂肪代谢,降低体脂贮存的食品。
(2) 含有已被阐明化学结构的功能因子,即相当于我国所谓的有效成分已知。
(3) 功能因子在农产品中稳定存在,并有其特定的存在形态和量,也就是说功能因子有其稳定的存在形式,在功能农产品中存在着相当的量,不会很快失去其功能性能。
(4) 经口摄取有效;这是由于功能食品与一般食品的区别就在于它们具有功能作用,其功能作用不会因摄入而丧失;同时由于它们也是食品,所以必须是经口摄入,而不同于药品。
(5) 安全性高,这也是农产品的基本要求之一。
(6) 能够作为食品能被消费者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