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卫计委、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一)》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一)》,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12月27日


附件1
附件2

热门活动
秘书处
联系电话:010-82106330
电子邮箱:fapc@fapccapiac.org.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质标所